
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 董楠楠)12月17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与《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历经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随后在2025年11月27日获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立足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总结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既有成果,针对实际问题开展创制性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法治在道路挖掘管理中的规范与保障作用。其制定秉持立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城市道路挖掘中的焦点问题,强化市管部门统筹监管,明确市、区职能部门分级管理制度,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规范施工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道路挖掘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确保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该《条例》共33条,涵盖城市道路挖掘与管线规划建设统筹、挖掘计划刚性制度、审批、施工、修复、养护规范,以及公众监督和信用管理等内容,并对挖掘修复费收取、施工标准、损坏赔偿、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另一部《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同样于2025年10月30日经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获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的制定,是落实国家改革要求、固化鞍山市成功经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畅通民意渠道的关键举措与制度保障。该《条例》共7章32条,对热线受理范围、诉求人权利义务、热线工作机制、信息应用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发布会上,鞍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对两部《条例》进行发布与解读。鞍山市人大财经委、人大环资城建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后续,鞍山市将加强对两部《条例》的宣传解读、学习培训、监督考核和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