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7月5日《现代快报》)
笔者也是一名电动车手,深感交通违规“优惠券”的推出体现了交通执法人性化管理的创新探索之路,但是笔者认为:交通违规罚款可以“优惠”,交通执法不容“打折”。
违规罚款可以“优惠”。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是人性化管理的一种策略。当下,在城市道路交通中,电动车驾驶员的违规现象非常普遍,诸如无证驾驶、不带头盔、占道行驶、违章停车、随意闯红灯、擅走快车道等等,不仅容易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 面对电动车及行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屡屡发生的事故,灌云县交警大队决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和整治。整治交通违章,是好事一桩,也是维护交通安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交通部门“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必不可少,然而和谐社会执法人员对违规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非常必要,在这种状态下滋生交通违规“优惠券”,很显然是迎合了“市场经济”营销模式,容易收到老百姓的认同和接受。市场经济时代的“优惠券”是被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促销”方式,“让利”老百姓,让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是党中央提倡的,“让利”销售搞“优惠券”既促销又笼络人心,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当今市场上搞“让利”“打折”促销经营的比比皆是,一是市场的需要,也是经销者的策略。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应该说是实施交通执法人性化管理的一种创新,是否会被社会接受?只要老百姓认同和满意,这种创新值得肯定。
交通执法不容“打折”。 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对交通执法的要求更加严格,交通执法切莫“打折”。我们看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的交通违规“优惠券”, 是理性的是科学的。电动车对老百姓而言,一是“经济实用”,二是“快捷方便”,所以电动车成为每一个城市交通道路上都是“大家族”。由于队伍庞大,因此电动车交通违规的概率、数量也很大。罚款“优惠券”的推出重点不在“罚款优惠”,着力点是在对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上,没有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紧靠“逮住就罚”警方确实没有那么多充足的警力资源可以应对,也很难缓解和消除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
据当地交警大队领导对此解释,自从推出交通罚款“优惠券”以来,虽然是罚款“优惠券”,在实际执行中既没有真正的“优惠”,反而达到了超过预期的普法效果。事实上,即便是存在“罚款优惠”,也没有任何人出于“优惠”而故意违法,能够让市民群众从这张“优惠券”上获得交通法规知识,读懂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在交通安全意识上获得提升,显然才是这张劵的“优惠”所在。严格意义上说,执行交通违法处理过程中确实不允许“打折”,能够不通过罚款就能促使大众遵守交通法规,既是更高层次的文明执法,也是执法者智慧和人性化的素质体现。
交通安全关系到社会大众,对交通违法者依法处罚,虽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但却不是唯一手段,执法部门没有把眼光盯在执法对象的钱包上,而是以提升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来消除违法隐患,这应该是交通执法理念上的可贵转变和一大进步,也是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真正的内涵:违规罚款可“优惠”但交通执法不“打折”。
(文/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