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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80条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2月2日,连云港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市出台十二个方面80条措施全力以赴“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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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 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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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立2.3亿元市级风险补偿基金池,提高担保规模,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扩大小微贷、苏科贷、富民创业贷、助企成长贷等融资规模,降低融资利率,重点投放信用贷、首贷,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给予不良贷款金额80%的风险补偿,全年发放各类普惠金融贷款2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6.加大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使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对接,推动银行业机构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授信不低于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7.积极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法人机构贷款投放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小微、双创等专项金融债补充资本金和中长期资金,缓解贷款资本约束,提升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统筹使用中央贴息资金和省有关专项资金,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9.支持市内各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0.进一步发挥好市级风险补偿基金助力企业加快恢复好转作用,延续“助企成长贷”单户小微企业享受增信的贷款额度提升至1000万元的政策,引导和撬动合作银行业机构更多发放中期信用贷款,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11.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12.修订完善“连文贷”文化金融产品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本金2%贴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13.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能担、愿担、敢担的工作机制,专注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4.用足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绿色通道审查机制、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直联机制,加快推进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年力争2家企业发行上市,40家以上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控股集团)


15.修订市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费率由原先的2天内日综合费率0.4‰,调整为5天内日综合费率0.2‰,超过5天的,超出部分日综合费率为0.4‰,降低中小企业转贷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工业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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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成立海洋经济发展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增加对海洋产业投入,支持海洋装备制造产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海洋新材料产业、海洋渔业、海洋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17.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智改数转”奖补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全力争取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积极创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8.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9.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我市认定的化工(危化品)企业高风险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和新技术应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0.对进入国家和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市级财政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1.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注册费。对一般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5%,对小微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1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2.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审评、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时限分别缩减至30个、10个工作日。药品注册检验时限缩减至45个工作日,需标准复核的时限缩减至7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3.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治疗指南中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绿色挂网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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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模式,及时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鼓励对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外省劳动力等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就业服务补助。巩固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500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5.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允许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月份在15个月及以上的地区,根据待遇清单规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6.对2023年春节期间不停产且1—2月完成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7.对2023年1—2月完成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10%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8.对2023年1月25日—2月5日,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发生交通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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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连云港供电公司)


30.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全市用户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可采用低压接入,对春节前后连续生产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连云港供电公司)


31.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或拒绝。(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32.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市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对小微企业委托的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免收个体工商户委托的计量检测费用。协助企业申报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减半收取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3.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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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连云港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控股集团、市港口控股集团)


35.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快递、外卖和线上平台企业稳岗保供进行补贴。鼓励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提供必要餐饮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36.安排9200万元用于新建造纯电动拖轮,做强做优连云港纯电动拖轮品牌,打造全国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37.市级财政安排95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办好第九届丝路物博会、中欧班列论坛等,对中欧班列(含中哈物流基地国际班列)、集装箱航线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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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分批次发放330万元餐饮消费券、330万元零售消费券、1500万元购车补贴,加速提振零售、餐饮、汽车等消费市场。持续开展“港城嗨购”“畅游港城、品味美食”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打响“苏新消费”连云港活动品牌。积极参与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和全省销售竞赛季活动,持续打响“连云港滋味”美食品牌,筹备举办第六届“一带一路”餐饮文化博览会,举办“一县一主题”特色美食节活动4场以上,力争2家企业纳入全省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39.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电商产业发展,举办第四届“518”网络购物季系列活动,在外卖平台、电商平台发放200万元线上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40.大力培育首店经济,加快招引一批品牌首店落户港城,设置品牌首店入驻服务“绿色通道”,助力品牌首店落地推广。用好200万元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专项奖补资金,大力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更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扎实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年内新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1个,建设邻里中心3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1.组织开展“港城汽车嘉年华”等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每季度分别组织主题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1场以上。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2.大力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围绕县镇(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加快建设一批便民设施,年内建设改造县乡公共寄递配送中心5个、乡镇商贸中心3个、乡镇农贸市场4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43.鼓励婚庆产业发展,组建连云港本地婚庆产业联盟,聚合一批婚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界经营企业和婚庆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的婚庆品牌。(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44.安排350万元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消费新产品、夜间小剧院、城市伴手礼等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发展。加大争取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我市纳入支持的新项目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45.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46.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文旅行业单位开发海滨游、文化游、康养游、研学游、度假游、红色游等连云港精品旅游线路,号召我市已命名的省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向省内外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广我市旅游路线和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47.策划举办连云港市全域旅游嘉年华活动,举办第二届“连云港礼物”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遴选特色文创商品推向市场。加快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48.组织优秀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长三角文博会、南京融交会等文化展会,宣传展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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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交通、市政公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投资,广泛开展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合作,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具有产业链或价值链关联、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知名度较高的民间资本开展合作,共同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


50.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推广“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改革,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灵活实施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实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双重监管。多途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形成良好有序的资源利用局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1.加大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2.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除上级规定由市级审批的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等建设项目和规划外,其他项目和市级以下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驻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或相关园区,并统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3.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保障项目用地用海需求,加快推进围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对新增项目用海先行开展项目用海论证材料技术审查,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提前开展用海现场调查、海域使用论证等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4.科学灵活使用林地定额,优化审核材料和流程并及时上报,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有关材料采取容缺受理,积极对接省林业局,确保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用林手续尽快获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5.建立重大项目“预先申报、优先受理、重点保障”绿色通道机制,对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6.在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清洁生产达到一级水平、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符合“三线一单”等环境准入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统筹全市储备库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7.将符合条件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保障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统筹预支不超过15%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按需编制2023年度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8.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59.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权益类、股权类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规范筹措项目资本金。(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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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积极争取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企业参加展会类别给予展位费60%、70%、80%不同比例的补贴,对企业参加展会产生的人员交通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亚洲以外地区)、0.5万元(亚洲地区)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1.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引导外贸企业触网上线,加快提升数字营销能力,实现贸易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2.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3.安排省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300万元,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制度创新。争取中央外经贸提质增效资金4000万元,支持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12万元,支持境外投资大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保函费用补贴、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费用补贴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4.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信保资金,推动信保扩面降费。加快推广“信保+”保险,进一步提高信保覆盖面。加大“苏贸贷”宣传推广力度,精准满足外贸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65.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银行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助力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加大汇率避险服务的有效供给,强化中小微企业、贸易新业态的汇率避险扶持。(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66.大力推广“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通关改革措施,指导企业在进出口货物运输阶段完成申报前准备和申报办理,扩大改革措施应用范围,缩短货物通关时间。实施进口粮食品质检验模式改革,口岸进口粮食实行“边卸边检”,经检疫合格后附条件提离。增设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进口农食产品通关效率。(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


67.加强对国家级、省级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全市更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外资项目库。积极邀请外籍高管来连开展投资洽谈,深入开展二次招商,推进招商引资、以商引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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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69.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借款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借款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90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0.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省内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建局)


71.指导并督促各地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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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73.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不低于75%,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74.全市10家互联网医院全面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首诊服务,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患者在异地具备条件的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门急诊费用统一纳入联网直接结算。暂不具备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人工报销,统一执行参保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患者门急诊专项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75.保持适当数量的医疗物资政府储备,保障重点单位和人群的医疗物资供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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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7.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协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指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8.实施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79.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给予“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谨慎使用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严厉执法措施,年内为市场主体减免处罚金额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0.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清单,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推动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企业等设立联络点,进一步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新经济新业务中推广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推广商业秘密在线公证。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动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和国际商事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


以上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市出台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实施一周内,各地、各部门将公布实施细则、服务指南,最大限度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来源: 连云港发布 记者:周莹


【责任编辑:李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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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制造”不仅能够满足全球需求,更在技术迭代中展现出惊人的学习与超越能力时,传统以美元为核心、以西方消费为主导的全球贸易循环正面临根本性挑战。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着一个更为关键的金融命题:在全球价值链中,中国凭借制造业优势积累巨额

封关启新程:以开放破冰 以创新筑势 - 写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首日

站在这一历史性节点,我深刻感受到,封关绝非“物理隔绝”的壁垒,而是“制度开放”的门户;不是发展的终点,而是以更高水平开放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全新起点。这背后,是思想解放的持续破冰、观念开放的不断深化,更是营商环境的迭代升级,为所有逐梦海南的市场主体,铺就了驶

政策改革双轮驱动,多部门布局十五五开局之年

随着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近,一场围绕内需扩张与产业创新的经济工作部署正在全面展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近日密集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布了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这些部署紧扣“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基调,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方向。“改革”与“政策”成为本次经济工作部署的高频词,各部门着

破局数字时代:中国如何以“实体锚定”重构全球货币新秩序

2025年末,两个相继发出的信号,清晰地勾勒出全球货币秩序在数字浪潮下的深刻裂痕。前脚有学术研究警示,稳定币已成为美国金融霸权的“技术武器”;后脚中国央行便召开会议,明确将稳定币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数字人民币:构建金融强国的新基座与全球价值流动的新范式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指引下,数字人民币已从一项前沿技术试点,升维为国家金融战略的核心支点。其运营机构的持续扩围,标志着其发展正从技术验证迈向生态构建的深水区。数字人民币的价值,远不止于零售支付工具的创新,更在于其作为金融“新质生产力”,正在国内统一大市场与国际经贸新格局中,系统性重塑交易、结算与信用创造的模式,为人民币国际化开辟一条兼具效率与韧性的

1570亿元国债今日发行,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稳增长

财政政策“加力”态势明朗,四季度国债发行进入密集期,为“十五五”开局积蓄新动能。11月24日,财政部招标发行970亿元记账式附息国债和600亿元贴现国债,总计1570亿元。根据发行计划,11月26日还将有2只短期国债发行。近期国债发行显得密集,根据财政部2025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今年储蓄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已完成全年发行任务。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

外资锚定中国产业新机遇 高技术领域成投资“新磁力”

中国大市场不再只是全球商品的“销售场”,更成为前沿技术的“试验场”和“应用场”,外资布局正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新”。进博会现场人流如织,一家全球化工巨头的展台前围满了参观者。该公司副总裁柯乐文亲自展示一款为算力中心服务器设计的“浸没式冷却系统”——被形象称为“服务器泡澡盆”的先进解决方案。“中国数据中心的发展速度令人瞩目,而且很明显,这一趋势在可预见的未来都不会放

数字人民币“双中心”战略:构建全球数字贸易金融强国新征程的核心引擎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蓝图正寻求突破性的战略支点。数字人民币作为金融科技革命的集大成者,其发展已超越支付工具升级的范畴,正通过一场深刻的体系化创新,构建起服务于国家战略的新质金融基础设施。以“双中心”架构为引擎,以“货币桥”为枢纽,数字人民币正在实践中形成一套完整的创新发展模式与价值体系。2025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

场景革命与金融突围:构建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新范式的战略价值

基于国务院场景战略与宁波保税区创新模式的融合价值分析。在国务院“场景战略”的宏大叙事下,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已超越支付工具本身,正演变为重构全球贸易结算体系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本文以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的创新实践为蓝本,剖析其如何通过“港口场景+数字人民币+新型易货”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一个规避美元依赖、提升供应链效率的“数字银联”式结算新范式,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数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加速,外资增配A股趋势明朗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数量增至913家、外资持仓市值超1500亿元、跨境ETF规模达9160亿元……一系列数据背后,是全球资本对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成效的认可。从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到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中国资本市场正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来华展

央行三季度绿色信贷增速17.5% 金融活水精准浇灌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25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绿色贷款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截至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3.5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5%,前三季度新增6.47万亿元,成为支撑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金融引擎”。数据跃升:绿色信贷投向精准覆盖关键领域报告显示,绿色贷款增量主要聚焦三大方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余额19.29万亿元,前三季度新

迈向“货币星系时代”:地缘变局、数字人民币与制度创新的历史性汇合

我们正站在国际货币体系演进的一个历史性拐点。旧秩序的单极格局正在松动,新秩序的多极轮廓尚未完全定型。在这一宏大叙事中,地缘经济风险的激增是催化剂,数字金融技术的突破是赋能器,而像中国宁波保税区+宁波舟山港口所探索的微观制度创新,则是通往未来的实践先声。这三者的深度交织,共同将人民币国际化推向一个以“多元共存、生态构建与底层革命”为特征的新征程,其价值与意义远超简单的货币份额之争,

资本市场开放再提速!证监会副主席李明:深化制度型开放 筑牢安全发展双防线

将锚定深化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目标,系统推出三大维度开放举措,构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协同新格局。此次峰会以“驾驭变局 砥砺前行”为主题,吸引全球顶级金融机构共议开放合作新路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再突破李明强调,证监会已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从准入管理、投

中国宣布调整对美关税:暂停24%加征,保留10%!

今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宣布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作出重大调整,标志着中美经贸磋商取得突破性进展。此次调整既体现了中国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也为全球产业链稳定注入关键动能。核心调整内容直击根据财政部官网发布的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0号,此次调整聚焦两大核心举措:暂停24%加征关税:在原税委会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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