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沈阳3月13日电(记者李学坤 通讯员赵小月) 沈阳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更加完善,转化体系更加优化,转化渠道更加顺畅,转化绩效更加显著,高校院所与沈阳协同创新更加高效。全市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东北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辽宁大学量子信息前沿技术创新研究院等10个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每年支持100个重大成果转化项目、50项重大协同创新活动。重点支持开展硬科技、黑科技项目研发,积极推进产业化。建立沈阳产业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高端智库,拉动在沈高校院所深度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10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高校院所开放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与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对接,支持20个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的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以产业链人才需求为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技术等领域加快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中试熟化平台。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机器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医疗等领域,沈阳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或投资机构联合建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研究院、高速高精度轴承测试平台等标志性中试熟化平台建设。
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将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现金收益、奖励和报酬计入当年绩效工资,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量基数。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职称评聘政策,大力支持教师、科研人员面向沈阳企业承担横向课题,赋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横向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收益分配和课题用人自主权。
每年推出100家优秀科技创新企业。根据《实施方案》,沈阳每年将推出100家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和100名优秀科技企业家,壮大沈阳科技型企业集群。每年在高校院所选派300名科技特派员(科技管家),深入企业和园区开展科技咨询、需求征集、技术诊断、成果对接、协同创新、示范应用等工作。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科技人员双向流动,通过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并按规定取得报酬。
支持机器人未来城、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与高校院所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打造园区创新生态。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压缩机、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实体化运作。
设立沈阳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东北大学等20家高校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利用自有物业、闲置楼宇、大学科技园和教育划拨用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双创载体,对其中的技术服务、中试平台、仪器设备投入予以补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对高校院所举办的“双创”活动予以补助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