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电, 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9.37亿元,增长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8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3.53亿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亿元。
合理的“三公”经费既是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必要支出,也是建立廉洁公信政府的必要条件,本人对“三公”支出有拙解。
一解——“三公”经费必须要保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不能一味追求数额下降而减少公务员的正常福利和劳动保障的费用。比如工会活动,正常的文体活动,实际的加班、突击任务,属于实际公务开支又没有“合适项目和票据”的费用,交警的防尘补助等,有的地方在控制经费支出的时候把交警的“防尘补助”都控制掉了,是否合理值得考量。
二解——“三公”经费必须要减少和控制“公车”和“公务接待”的费用,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中国人民是友好大方的人民,不能类推为我们的领导干部是热情好客的领导干部,我们的公务员是友好大方的公务员。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和消失公务接待应该是建立廉洁公信政府的努力目标,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给与适当的补助,让“三公“支出可知、可控、可信”,破解“接待和应酬”之苦,建立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之间正常的、简单的、机制化的关系,似乎我们的理想和追求。
三解——“三公”经费要克服平均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倾向。现实生活中,有的部门,人少,事少,费用不少,有的部门人多,事多,费用紧张,就在于搞平均主义,论级别,讲待遇,不讲实际工作。有的地方,特别是市这一级,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县区,公务经费支出差别很大,造成心理失衡,人才队伍不稳,最终导致地区差别越来越大。
“三公”经费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他和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是一脉相承、息息相关的,保证正常的公务活动的合理开支,压缩和减少公务活动中用于消费的数额和比例,是我们的理想,也是我们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