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天津市委巡视办获悉,天津在市管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交纳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66家国有企业、12万余名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77亿元。(新华社 4月26日)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作为党员,主动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都应该知晓的常识,也是一项应尽的基本义务。然而,天津66家国有企业补欠交党费2.77亿元,可见所涉单位党组织涣散、所涉人员党员意识淡薄。
毛泽东每月的第一笔支出是交纳党费,朱德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2万元存款,他逝世后,全部交给了党。李纪恒书记入党40年,每一次党费都面对面亲自交给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然后登记、签字,不用他们来收,也不用别人代交。交党费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直接反映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党章意识、规矩意识,体现了对党和组织的忠诚度、敬畏感、使命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从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之日起,就必须按规定缴纳党费。中组部200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年初,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如此背景下,个别党员应该从党费问题着眼,从思想深处剖析和反省自己。因为党员交党费,实际折射出共产党员的党性观念。作为一名党员,要成为群众的榜样,要过得硬,要把先进性体现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就应该首先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在于喊多么响亮的口号,而是首先要用党章约束自己,从主动、定期、足额交纳党费这样的小事儿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