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均纳入监督范围。”云南省委近日出台《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织密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网。(3月26日中国纪检报)
该《办法》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织牢了一张“监控网”。对于“八小时”之外的监控,有的人提出了反对意见:领导干部也是人,也该有自己的私生活,上班时间接受监督是理所当然,为何下班后还要受管制,似乎有点不近人情。其实则不然,领导干部虽然是社会个体的人,但他们不能等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有位、有权,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官商交易滋生的土壤。如果在领导干部身上太近人情,那么受伤的只会是党和政府、群众的利益。所以说,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很有必要。
分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例,有的领导干部上班大讲廉洁从政,下班却大搞“私相授受”;有的上班不苟言笑,下班却“搂搂抱抱”;有的上班规规矩矩,下班却“大小不拒”。在高压的反腐态势下,很多干部学会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把腐败的行为隐藏在了“八小时之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得顺风而起,一方面守住“八小时之内”的“堡坎”,另一方面更得筑牢“八小时之外”的“堤坝”,让腐败的苗头无所滋生。
那到底领导干部该不该有私生活?答案是肯定的。干部也是人,当然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私生活。但是,私生活是否健康,直接影响着干部的前途,甚至是党的事业。组织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是要盯住那些不健康、不规矩的行为,及时发现违纪苗头,如果领导干部行得直、坐得正,又何来惧怕监督呢?
严是爱,宽是害。监督的网络织得越密,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越是一种保护。它可以打断滋生的念头,让干部回归本位;它可以盯住乱张的口、乱伸的手,让干部正步行走。失去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监督不到位的权力同样也会导致腐败,各级各部门应织牢监督的网络,坚决不让“八小时以外”成为腐败的“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