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送你一只皮鞋,等我选上后,再把另一只送给你”“给跳广场舞的大妈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让大家都投我一票”。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针对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3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拉票贿选不仅是破坏了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危害到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公开选举的目的是要让广大民众通过自己的意愿把优秀的、自己信赖的人推到领导岗位上,发挥其才能,为民众服好务。拉票贿选的行为,是民主与公正的政治生活所不容的。换届选举必须要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不正之风,保证选举公开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通过人民群众自己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官员,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
为了防止这次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出现贿选“擦边球”现象,昆明市委组织部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明确界定贿选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手法、时间等,将贿选行为的界定更加清晰化,能有效防止贿选行为的出现。
一个制度的出现,关键还是在于落实。如何让民众对贿选嗤之以鼻、如何找到贿选证据、如何惩处贿选行为才是防止贿选行为屡屡出现的根本举措。大到轰动全国的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小到各地村委会选举,所有的选举都是重要且责任性极大的事情。基层是权利的源头,容不得一丁点腐败行为的出现,严厉打击基层贿选,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不给问题官员上位的机会。
因此,希望各地的纪检、组织部门对于在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人员必须予以严肃的查处。保持政府的清正、干部的清廉、政治清明。当然,杜绝贿选歪风不能止于当事人,惩处当事人只是治标之策,落实制度才是最要紧的,要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都以制度规制,并将制度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以阳光防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