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3月31日新华网)
医疗纠纷一直是聚光灯下的宠儿,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矛盾一触即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让医疗纠纷不再“暴力”不再“勾兑”,也走一走“素质路线”呢?
通常,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大多采取的是“勾兑”的方法,而患者认为多折腾一下,多闹闹能多赔点,而医院则为了息事宁人,也想赔钱了事,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法看似完美,实则是为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以至于“闹”成了医患纠纷中的常态。
“中国式”医闹的戏码无非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医院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成了任人宰割的“小羊”,甚至为了更多的“赔偿”践踏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让医疗纠纷横生枝节,让医患关系更紧张、尴尬。
解决医疗纠纷其实并非“赔钱了事”,也需要厘清责任,才能明确如何赔偿,毕竟,谁也不愿意摊上“医患纠纷”。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这显然是把医疗纠纷纳入了法治的轨道,既让医疗机构能够直面医疗纠纷,也让“医闹”没发再无理取闹,无事生非。
其实,很多时候“医闹”都是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他们利用医疗机构的“赔钱息事”心理,利用患者痛失亲人寻求公道或赔偿的心理,从中扰乱公共秩序,让“医闹”成为医患关系中卖不过去的坎,只有法律,才能让这些企图利用“医闹”为职业牟利者无生存空间。
解决“医闹”拿出来比私下“勾兑”要好,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他不会冤枉你也不会纵容他,采取依法维权的方式,才能公正地划分应负责任,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法治的照耀,方能驱散“医闹”的雾霾。(作者:刘明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