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县里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年满50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党员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4月5日新浪网)
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早在2004年,武汉市就出台了类似的规定,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昆明、上海、西安等地也先后出台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的措施,这都是鼓励党政干部“走出去”,拓宽公务员“出口”的一种有益尝试。是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改善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应当理性看待,要一分为二,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近年来,公务员队伍日趋老化,一些50岁以上干部头脑僵化,意识落后,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加之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没有油水、日子不好混了,他们大都觉得提拔无望,身在岗、心已远,不如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这种用“待遇换位子”意在为年轻干部“腾位子”,但也可能对当地干部群体造成影响,产生跟风效应,必须抓好教育,加强监管。
学习教育要跟上。面对“早退”政策,有的年轻干部觉得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干部职业生涯真是“人生苦短”,提拔晋升“时不我待”;而有些40岁以上干部,觉得自己一下子“未老先衰”,认为相关政策让这个年龄段的人失去了晋升的“想象空间”。“工作热情、积极性什么的都无所谓了,未来最重要的是不得罪人,不做错事,平平安安熬到50岁‘早退’。所以要针对干部提前退休出台相关规定,不宜一禁了之,也不能无原则放开。必须加强在岗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把好“总开关”,立足本职履职尽责,建功立业。
监督管理不可少。领导干部“休而不退”自然好处多,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退下来的人约束少了、自由自在,同时他们大都不算老,可以力所能及发挥余热,还可以利用以往的人脉关系获取经济利益,成为滋生腐败、甚至违法犯罪的温床。所以应当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对提前退休的干部需加强监督管理,以免他们虽远离官场,却仍利用以前的人脉关系等“软资源”谋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