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几干部违纪,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同受处分。(4月6日 《华西都市报》)
“养不教父之过”这是咱们中国古来有之的一种说法,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是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当然对于年迈父母的赡养,这个身为子女的还是有义务在身的。当然笔者想要说的并非是父与子的事情,反而希望的是可以把关注点给挪到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上来,下级对于上级的服从以及上级对下级的指导,这样的一种关系背后还需要制度的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不越雷池。
什么是“一岗双责”,这是当下在公务体制内提及最多的词语,这也是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给不少的领导干部带来的挑战。过去“自扫门前雪”的情况是让不少的官员只要是管住自己就可以了,对于自己的下属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没有起到正确的指导,出事了那也是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但是对于“一岗双责”来说,不仅仅是要对自己负责任还应该是对自己的下属起到监督的作用,连带责任也是或不可少的。
近日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就有几名干部违纪给通报,但是连带的对当地的的党政一把手以及纪委书记也是一并通报在内的。在过去2014年至2015年间,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共立案查处天府新区永兴镇5起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涉及征地拆迁腐败案件3件,侵吞村公资金案件2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1人,涉及永兴镇原机关中层干部1人,永兴镇村社干部10人,移送司法处理8人。当事人是接受司法处理的,可是对于他们的相关领导来说,那也是倒大霉的事情。
马振和作为原永兴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连续发生的镇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范涛作为永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王开成作为永兴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负有监督责任。天府新区纪工委对马振和等3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了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这也是莫大的耻辱的,不仅仅是“杀鸡儆猴”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广大的人民群众面前树立了一股正气。
在笔者看来,当地纪检部门的这股做法,也是充分体现了新区党工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求真务实、狠抓责任落实的坚定决心。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严格追责。这才是群众们想要看到的公平社会,这也是社会朝着正能量方向发展的动力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