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接到河南省南召县群众爆料,16日下午,南召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该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当地一农家乐饭店用餐饮酒后,因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一名饭店员工受伤,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倒地后身亡。(4月18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到饭馆吃完饭给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公款个人吃喝,也是纪律明令禁止的。可近日在河南南召三名公职人员却因饭店拒绝公款签单,竟然老羞成怒,和饭店工作人员起了冲突,最终导致饭店老板被打死的悲剧。此事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依法严惩。笔者不禁感叹,公款签单不成,岂能草菅人命?
近年来,随着反腐风暴的深入,官员“打白条”吃垮饭店,发票“变形计”上演变相公款吃相等报道早已屡见不鲜。而今,公职人员在周六放假期间,又发生了公职人员带着家人在农家乐吃饭竟然要求以政府名义签单的行为,本身就不妥。难道喝了酒就可以要求以政府之名签单,谁给的权力,又想去哪里报销?同时,无论是什么情况,作为公职人员都不应动粗。将拒绝公款签单的老板打死,不仅败坏了个人形象,更破坏了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
笔者认为,在从严管党、从严治史的大背景下,公款吃喝,殴打他人等恶劣行径,早就被列为头号“打击对象”。身为检察院、国土局的工作员不可能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缘何却敢在如此高风险的背景下,酒足饭饱后要求公款买单,甚至敢于殴打他们致其死亡呢?那么,公职人员的戾气何来?是管理留下的漏洞在纵容,还是“习惯”在使然?是酒精壮胆后的过激行为?还是官本位思想“病根”深种?其实,究其原因还是说明了理想信念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和道德素质的低下,更是特权主义思想现了形。
所以,公职人员打人致死的“恶性事件”,不能只是个“黑色幽默”,致使他人伤亡不仅是违纪,更是违法犯罪,最终会受到法律制裁。此案件值得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引以为戒。 首先,要加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力度。其次,要加大管理力度,补齐制度漏洞。再次,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加强纪律约束。最后,要高扬处罚的利剑,通过严管重处提高违法成本。唯有此,公职作人员草菅人命的案件才不会再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