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与肥东县检察院联合查办的陈少华、李磊、王晋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受贿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三届“五件精品案件”。陈少华曾称:“我不能一进来(讯问室)就交代,最少也要坚持三天,不然传出去会被人看不起。”(4月19日检察日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司法对违法分子的告诫,也是给每个违法分子最后的机会,问题官员本应该抓住这“最后的稻草”如是交代自身的违规违纪行为,配合组织调查,同时也为自己争取“从轻发落”的机会。但是,瑶海区国税分局陈少华却固执“偏执逻辑”,认为积极主动交代违规违纪事实,配合组织调查是“丢脸行为”,会让人看不起,那么其固执的至少“坚持三天”又能让谁看得起?
试想一下,一个落马官员本身已经“声誉扫地”,如果违规违纪行为坐实,都已经不存在“出得来”的问题了,还有何机会看“外界人”的脸色,因为他人“看不起”而不开心呢?所以,归根结底还是陈少华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砍”。
一方面是想通过“坚持三天”做“脱罪”的最后挣扎。陈少华可能认为如果“不开口”,组织所掌握的证据又不充分的话,说不定自己还有“一线生机”,那么采取“死鸭子嘴硬”的策略也不失为一个“好计谋”。另一方面“坚持三天”折射“心态偏执”。组织询问加上自身确实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被处分是迟早的事情,陈少华却以“没面子”为“借口”固执的认为至少坚持三天,其实还是内心抗拒被查处,不想接受处置的心态作祟。
“没面子”“被人看不起”,都不过是陈少华内心的那道“砍”作祟,但是,设定这道“砍”的却不是别人,而是陈少华自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党对各领导干部的要求与希冀,也是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如果陈少华当初能够“严”字当头,修身、律己、用权,就不会跌入“腐败”深渊,更不会存在现如今“失面子”问题。所以,如果每个官员内心都有“贪腐后果”设定,是否就能够消除违规违纪时的侥幸心理,陈少华的案例就是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