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8月22日昆明讯(颜峯)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云南近期严峻的汛情形势,8 月 21 日,云南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 16 个州市及 3 个直管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8000 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入汛以来各地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入汛以来,云南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侵袭,全省洪涝灾情涉及16 个州(市)的 112 个县(市、区),受灾人口高达81.89万人,水利工程损失更是达到4.9亿元。昆明、禄劝、富民,怒江贡山,昭通永善、威信,临沧凤庆,楚雄武定等地接连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极其严峻复杂。
在下达资金的同时,云南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救灾资金流程控制,务必依法合规下达预算、分配和使用资金,确保每一笔救灾资金都精准用于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救灾物资购置及储运、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方面工作。
此外,各级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适时开展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行动。在自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纠正,全力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管无死角,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责任编辑:崔岳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