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通讯员 张士龙 董楠楠)近日,辽宁省政府发布批复文件:鞍山市历史悠久,近现代工业城市空间布局及建筑特征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意将鞍山市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辽宁省政府文件指出,要深入研究发掘鞍山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原则和重点,传承弘扬工业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依法编制实施好鞍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活化利用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
鞍山总面积9255.3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40万。鞍山因钢而立、因钢而兴,具有百年工业历史,素有“祖国钢都、中国钢铁工业摇篮、共和国长子”等美誉,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鞍山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东北振兴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等殊荣。

鞍山地处辽东半岛几何中心,是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沈阳经济区与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重要连接带,辽东半岛南北与东西交通大通道在此交汇。距大连港270公里,距桃仙国际机场90公里,距营口港100公里。铁路、公路网络完善,长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京沈高速公路、秦沈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途经鞍山。鞍钢是鞍山最为鲜明的城市符号。鞍钢国防用钢、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桥梁钢、核电用钢、汽车钢、铁路用钢、家电用钢、能源用钢等产品优势明显,是我国大国重器的钢铁脊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