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昨日披露,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农商银行因“贷款用途管控不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而被监管部门处罚。
据编号为“台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路桥农商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金时江,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用途管控不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而被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就是为了确保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同时便于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如果违规进入股市,既没能让实体经济得到金融支持,也会放大银行的风险。而银行特别是像农商行这样的银行,它放出去的贷款并不是自己的,而是股东和存款人的钱,银行个别人无视风险,不严格管控贷款用途放任资金进入股市,等于是在拿存款人的钱开玩笑。倘若酿成系统性风险,那危害就非同一般了。
因此,对于银行信贷资金而言,股市可以说是禁区。

2015年1月6日,为了抑制股市过热,证监会发出通知,严查银行信贷资金和理财资金进股市。其实,更早在2006年,原银监会就曾发文,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除严控银行贷款流向股市外,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对证券公司融资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加大资产保全力度,有效建立银行与证券市场之间的“防火墙”。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贷后检查,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
《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严格禁止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同时,由于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会依法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