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今日披露,四川华蓥农商行因“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监管部门依法处罚,该行行长和3名责任人同时受罚,共计被罚款96万元。
据编号为“广安银保监罚决字〔2019〕”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载,华蓥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贷前调查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保监会广安监管分局依法罚款48万元。
行长邹光建未有效履行对华蓥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责,被依法处以警告,同时罚款8万元人民币;
侯爱民,未对贷前调查报告、贷款用途真实性等认真核实,被依法处以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人民币;
胡勇,因贷前调查严重失职,未对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用途及相关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核实,被依法处以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人民币;
王超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认真核实借款用途真实性,而被依法处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人民币。
据业内人士介绍,农商银行相对来说家底薄弱,在发放贷款时尤其需要依法审慎,如果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管理跟不上,就很可能导致不良贷款,这对小银行今后的经营存续来说,很可能是致命的;一旦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害更加难以挽回。
【责任编辑:张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