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然而,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大好形势却出现了思想上的迷茫,陷入“为官不为”的泥潭。他们担心在严格的纪律规矩面前,干事就会“出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担当。这种认为干事就会“出事”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必须加以澄清。同时,我们也要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敢担当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为官有为”。(新华网)
干事创业需要勇于改革、敢于亮剑的担当者。如果干事创业缩手缩脚,前怕狼后怕虎、瞻前顾后,只会错失良机。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存在一些困惑和顾虑,害怕先试先行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
因此,准确区分党员干部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准确的将推进发展中的失误、过失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宽容无意过失的同时坚决打击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者,允许失败和宽容犯错,切实保护好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带动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担责。让干部们能踏踏实实、明明白白、大胆地干事,大胆地探索,这一政策将有力推动干部积极作为。
不过,想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仅仅是用政策保护干事创业干部免受不必要的追责是不够的。还需要为干事创业提供宽松环境,对他们多一些关爱,少一些求全责备,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批评;向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干部说“不”,为干事创业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良好平台;为其提供成长进步机制,形成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者、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让他们能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积极作为、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善于创新,自会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掀起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新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