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中,组织部门一直坚持不以票取人的工作原则,这是确保民意真实体现的根本举措。民主测评票、考察推荐票,等等,都只是组织上获取民意的途径之一。组织上通过采取投票的形式,让群众表达自己的意愿,作为组织上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但这种方式不能解决公正用人、公平选人的所有问题,这其中还存有一些弊端。
弊病之一:投票行为存在一定的人为性。有些人在单位工作表现一般,政绩平平,但在投票的关键时刻,费尽心机“拉票”,冒着违规违纪的风险,大搞非组织活动。这样得来的票表面看来很风光,其实纯属人为运作的效果。
弊病之二:投票行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些人在单位不做事,专谋人,经常以“老好人”出现在公众面前;在矛盾面前不做丑、不得罪人,只为个人前途打小算盘。在投票之时,这些“油滑人”占尽便宜,也许比干实事的“民意指数”要高得多。
综上所述,不以票取人是辩证分析问题,科学获取民意的客观需要。面对民意,我们首先要考虑它的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民意,才能作为决策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张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