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中共中央开始加大反腐力度,制度反腐、巡视反腐、巡视反腐回马枪等等持续的高压反腐态势让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点赞”,一个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正逐渐形成。但这种持续高压也给我们的党员干部造成极大压力,导致极个别党员干部形成“不作为、不敢做”的工作态度,极大阻碍了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这与我们反腐的初衷“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背道而驰。
坚决的惩处是为了毖后,严厉的治病是为了救人。毛泽东同志说过,“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位置、有多大权力、有什么背景,都要铁面无私,实行“霹雳手段”,坚决惩处,决不能姑息,形成“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反腐氛围,从而警醒其他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防止重蹈“覆辙”、重犯“疾病”,保持党的肌体的健康。而对于那些违纪者来说,就是在跌倒之后,要汲取违纪犯错的教训,痛彻告别过去的错误,走上自新之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一时“昏了头”的违纪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还要担负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责任,这才是反腐工作的最终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光要有“霹雳手段”,也要允许“改过自新”,要提倡修枝剪杈、再作良材,根据每个人错误的性质、情节的轻重,因人施策,让他们在思想认识上知道错在哪里、过在何处,反思违纪犯错的原因,彻底改错纠错,把他们从邪路拉到正路,重塑人生,重走正道,也让其他党员干部能引以为戒,踏实工作,加快建成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