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组织部日前对外发布,由于瞒报房产、股票基金等个人有关事项,2015年该市有10名副处级以上拟提拔干部被暂缓提拔。加上之前审核暂缓提拔的4名干部,共有14人的提拔“踩了刹车”。(新华网2016.5.13)
此次杭州市委组织部因个人事项问题暂缓提拔干部并不是第一次,在2015年就曾在全国抽查了43.92万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中就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可见中央政府对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决心和力度之大前所未见,通过开展抽查核实,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了规矩意识。通过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仅仅可以规范干部队伍,还能够有效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通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能够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应当要求其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应当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一项新的规章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的探索,在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期待其能够真正的发挥其作用,成为选拔优秀干部的重要考量之一。
【责任编辑:张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