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着力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人才“红利”。
一是简政放权释放活力。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促进科学用人、合理用人和高效用人。
二是改革人才评价机制。一直以来,人才评价标准单一,“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等现象表明,人才评价机制不尽科学,人才的成长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意见》提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加之取消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硬性要求,这些都是对我国传统人才评价标准的回归,激发了人才“红利”。
三是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意见》指出“破除人才流动障碍”,解除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要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将推动人才双向流动由地方试点到全面开花,流动机制更加合理。
【责任编辑:张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