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去年7月,中央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河北、甘肃等至少12个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改革,即将进入全面铺开、系统实施阶段。
事业之成败、发展之兴衰,关键在于干部,而干部是贤是庸则是关键中的关键。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提出: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包括“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等五种情形的,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从中央规定来看是严格干部管理的重大举措,但由上而下的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力度不减,执行不变形。
一是要加强“下”的研判,推进干部日常监管从严从实。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日常了解和考核考察,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加大信访线索查核力度,跟踪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廉洁情况。
二是要保证实现“真下”。要使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以减少暗箱操作的机会,防止用一些“假下”的幌子来蒙蔽群众。要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打造全新的政治生态。相关部门建立常态考察监督体系,考察核实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干部“能下”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督促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责机制。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让干部群体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
《规定》的执行有利于领导干部淡化官本位思想,彻底消除官僚主义思想,树立起“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积极的为民做实事、做好事。强化竞争意识,保证干部队伍的活力,积极有力的推动社会建设平稳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