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有干部感叹,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4月6日,《新浪新闻》)
其实,公职人员提前退休的现象,说来并不罕见。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有明文政策,官员可自请“早退”。不止如此,“早退”官员还可享受比在职时更高的待遇。有申请早退的干部感叹,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身心俱疲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在有些地方的机关单位,所谓内退式“退二线”俨然成为惯例,甚至被塑造为体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的“创新机制”。
当然,对于基层干部提早退休政策要一分为二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虽然提前退休在某些地方虽属无奈之举,但要警惕“早退”成为为官不为的新装。据报道,此举引来社会热议,大部分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有失社会公平,是在给机关干部关上“机关养老”这扇门后,开的又一扇叫做“提前退休”的门。说来说去,国家干部又有了“超国民”的特殊待遇,更为重要的是,“早退加薪”是对“有为才有位”的嘲笑。
众所周知,“早退”政策实行的出发点本是消化机构合并后多出来的干部,腾出“位子”,提拔年轻有才的干部,让领导班子焕发新活力。然而,在一些地方却有1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集体申请“早退”的现象发生,这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注意。在从严治吏的当下,不作为和慢作为都是变相的腐败。在岗在位的干部也深知,只有勇于担当、努力作为、开拓创新,才有晋升职位和提高待遇的可能。有为才有位,有付出才有回报。而“早退加薪”其实就是在打破这一规律,给官员造成“不为都可以有位”的主观认识。
笔者认为,提前退休乱象,难免刺激到要被“延退”的广大人群,削弱乃至透支公众对延迟退休的认同感。试问,缺乏进步的锐气,知识能力的不足都能成为“早退”的理由,说到底其本质还是在唱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老调。有了“早退加薪”这一政策,对于“再也捞不到”的领导干部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利好,反正权力也“缩水”了,再“捞一笔”是不可能的了,不如退下来拿得更多。
所以,要避免这番乱象,对于地方党委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要打破这种定势,要牢固树立一种基层导向,在干部选任上积极向基层倾斜,要让基层干部有想头,有盼头,有奔头,如果在基层一线能够有更好的收入,有更好的升职空间,谁愿意提早退休,谁愿意“混日子”?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应严格执行提前退休的审批监管,严格规范提前退休规则,坚决清理鼓励提前离岗多拿钱的“土政策”,真正实现提前退休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