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去年11月,中央纪委曾通报,某市委书记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据参加者后来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有穿山甲、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等。(4月8日,中国青年网)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洪永林面临死刑判决,想的不是对过往种种的愧疚和悔恨,也不是对人世的遗憾和留恋,却为没喝过“路易十三”而遗憾。在这位贪官看来,如果能喝上一口“路易十三”,即使是执行了死刑,那也是人生无憾。临时前还挂念吃喝之事,算是“超凡脱俗”的另类,这样的惊人之语可谓让人啼笑皆非。
没喝过“路易十三”,这是洪永林的遗憾。可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可能连“路易十三”究竟是啥都不知道。官员成为“吃货”,甚至自诩为“美食家”,这其实就是典型的腐败。只不过相比于受贿收礼,这种腐败更有隐蔽性,更不被人察觉罢了。其实质只是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混迹于胡吃海喝、大肆奢靡中罢了,实则是脱笼而出的权力任性,吃的、喝的不过是权力和派头罢了。
笔者认为,贪官之贪,大同小异,其思想深处贪婪和享受的本质。 “吃货”官员倒了,倒在了“贪吃”的路上,他们视法律为无物,视规则为虚设,说到底是穷奢极欲的表现,是信仰缺失、操守缺失。倘若任其穷奢极欲,不仅祸害百姓,甚至毒害生灵。其实,大限将至的贪官们,应该少一些没喝“路易十三”式的遗憾,多一些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自觉,这才是贪官们最应该反思的地方。
因此,要避免“吃喝”沾染上权力的铜臭味,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接待制度,扎紧笼子给官员权力立起“防火墙”,让权力不再任性。同时,领导干部们也应该自省、自查,清醒的认识到吃得再好、再讲究,一日也不过三餐,若是在“吃喝”问题上被拉下马来,丢的不仅是个人的面子,更是在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