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办公用地经过几轮“变脸”,最终被用作建设联排私人住宅,其中分配给领导的住宅,有的规划建设面积达五六百平方米。近日,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违规建房问题被查处,包括副县长、法院院长等在内的13名干部被纪律处分。(4.11新浪新闻)
政务办公用地“变脸”豪宅,已经引人侧目,然而再为此事件加上“贫困县”“法院”的标签后,想必无论换做谁对此也难掩愤怒之情。都安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自然环境是典型的“九分石头一分土”,在这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当地法院打着“办公用地”的幌子违规修建“干部别墅”,向我们宣示了“权力任性”的同时,也揭露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之殇”。
随着事件的深挖,在1个月前由于该“别墅”过于“抢眼”,引起当地群众不满而迫于叫停,然而被叫停的项目为何又“死灰复燃”?“在法院干警小区申请建设过程中,一开始我是拒不受理审批的,最终因为领导的施压,被迫办理。”从都安县住建局副局长、时任建设局规划股股长钟惠琳的一句话中,我们似乎找到了答案。上级监督失之于远,同级监督失之于软,下级监督失之于难,似乎早已为此埋下了“祸根”。
“监督”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职能,依法合理行使干部权力。此事件的涉案主体是都安县法院本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对于法院部门的领导干部来说,“党纪法规”更是熟稔在心,然而打着制度的“擦边球”,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实利益为代价,做贫困地区群众身边的“吸血虫”,实在让人唏嘘。
回顾事件当中,倘若我们的相关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切实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划拨使用的制度监管,实现常态化监督、筛查,真正做到“层层有审核,环环有监管”的话,想必此事件也不会如此“悲剧”收场。
“时任法院院长覃洪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任院长韦江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从副处降为正科,调离法院队伍...”法院办公用地“变脸”联排“豪宅”,究竟谁来买单?答案很明显,它不是握在我们某个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网”“关系网”,而是党纪国法宣判在他们身上的的警示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