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河南省南召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该县检察院、国土局、农业局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当地一农家乐饭店用餐饮酒后,因要求以政府名义公款签单遭拒起冲突,一名饭店员工受伤,饭店老板、县人大代表李金明被殴打倒地后身亡。据了解,目前,4名涉事人员已被当地公安部门控制,当地政府已成立联合工作组,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善后工作也同步进行中。(4月18日《华商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纪委多次强调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如今,在反“四风”的高压下,仍有人顶风违纪,不仅自己吃吃喝喝,甚至还拖家带口地想公款签单消费,遭到老拒绝后竟然恼羞成怒地出手,最终致人死亡。笔者不禁感叹,官员签单被拒,为何酿成惨案?
据报道,当天几名公职人员“签单”被拒,就火冒三丈,接着动手打人,最终人于死地。其动机何其卑鄙,行为何其猖狂,影响何其恶劣。真可谓是贪胆包天、无组织、无纪律,“党性”泯灭的真实写照。说到底,干部特权思想没有被根除,金钱和利欲面前,所有的责任、纪律只是支撑其公款签单的一副臭皮囊。正是在拳脚相加的暴戾下,在权力的骄横与傲慢间,个别公职人员的形象“灰飞烟灭”,党和政府的威信也受到了严重的戕害。
表面上来看,打人行为是发生在“大量饮酒”之后,可以说是“醉酒乱为”,原因并不复杂。从深层次来看,冲突的起因是“公款签单”被拒,由此可以推测,矛盾是由“面子问题”引发,最终大打出手酿成大错。恶行必须进行严惩,正义才能得到彰显,希望当地司法部门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这几名施暴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惩处,让他们为自己的肆意妄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笔者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南召县的这起事件已经不仅仅是作风的问题,已经转化为了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因此,要杜绝此类恶劣事件不再发生,必须多策并举。首先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不让“公款吃喝”有空可钻。同时,还要加强问责追究,严惩干部违纪。其次,还应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根除特权思维,从根源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