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出现了人名、金额、住址等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2处。今天下午,记者从秀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做出补正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启动问责程序,责令承办法官在全院大会上作检讨。(新浪新闻 4月19日)
法院判决书代表着国家法律,具有十分严肃、严谨等特点。而判决书的最终形成,并非是单靠某个人,需要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等多道工序,从普通法官到法院领导,需要经过多个人之手。按理说,在第一个人手上出现的错误,经过第二个人之手时是有纠正机会的,即便第二个人没有纠正完,第三个人还可以再纠正。尤其在名字、金额、住址等重要信息上的错误,应当是把关和审核的要点。然而,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判决书却多达12处内容错误。这样的判决书还能让市民刘先生相信“依法办事”吗?不管判决结果怎么样,且说一份判决书多达12处内容错误就难服人。这样的判决书,着实让人尴尬。
人们郑重其事地打官司,是想用过法律讨回公道;在法治社会中,这也是对是非曲直的最终裁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谁料想,涉及到原被告切身利益甚至身家性命的法律裁决,在某些法官和法院相关程序上,竟如儿戏一样。司法是神圣的,是严肃而有公正的。然而,这样的司法人员,这样错字连篇的判决书让人怎么看待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诚然,也不能对判决时苛刻到没有一个错别字。但是,任何差错都要给人一个谅解的理由。把“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既不是容易混淆的词语,更不是有涉专业知识的术语,完全是粗心大意到了漫不经心的程度。这就得不到让人质疑,这是承办法官对当事人的利益不重视,还是对法律的轻慢?当事法院是对相关案件的无所谓,还是对判决书的校对和审核一直都是走过场的?
判决书是一场诉讼的最终结果,是在代表法律说话,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的具体体现。这种在最终结果上的马虎和潦草,让人很难想象审理过程的细心和缜密。虽说市场上粗制滥造的商品并不少见,消费者吃尽了伪劣商品的苦头。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也如此,那么,人们也能相信谁,依靠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