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通讯员张士龙 郑茗文)“我们都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收到救助金,太感谢立山法院了,谢谢你法官!帮了我们大忙了!”这是12月9日发生在辽宁鞍山立山法院的温情一幕,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刘世祥与行政庭庭长刘音法官共同为申请人周某发放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家属隔日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据介绍,申请人周某受崔某雇佣在某沙石料加工厂(无营业执照)从事洗沙机维修工作。不料,周某在维修机器时,右前臂不慎被机器绞断,造成三级伤残。立山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判决,被告崔某赔偿周某共计60余万。但是判决书下来已经快10年了,被执行人崔某始终没有履行义务赔付完这60余万元,甚至拒绝承担案件受理费,强制执行的财产也是寥寥无几。2024年5月,崔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立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正在服刑中,更是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执行款。
立山法院了解到,周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3级伤残的右臂无法支撑他正常工作,多年来为了生存负债累累,不得不将仅有的住房租给债主顶债,一家则住在妻子妹妹给老人养老的房子里。在疫情期间,情况愈加艰难,妻子也无法外出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让周某一家朝不保夕、生活窘迫。周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也证实其生活贫困的情况属实。

2024年11月18日,为切实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刘音法官帮助周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1月22日,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二条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并结合本案执行实际情况、周某伤残等级以及家庭困难情况,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周某司法救助金五万元。12月9日,这笔救助金由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刘世祥与行政庭庭长刘音法官一起交到了申请人的手里。
“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未来,立山法院将不断优化司法救助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急、救难”的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救助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