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8月5日讯(颜峰)为进一步筑牢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根基,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国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省以下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全面启动国有资产资源起底式清查盘活工作。此次行动旨在彻底摸清资产资源 “家底”,深度激活存量资产资源潜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域扫描实现三类资产全覆盖 重点资源清查无死角
此次清查工作采取 “全方位扫描” 模式,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管理的所有国有资产资源纳入清查范围,严格落实 “应查尽查” 要求。
在清查内容上,重点聚焦三大类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的房屋、特许经营权、专利使用权、股权、探矿权、采矿权,以及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企业资产中的房屋、保障性住房、股权、债权、专利使用权、特许经营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中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水等 6 大类资源。
清查工作既坚持 “地毯式” 全面盘点,确保无任何资产资源遗漏,又精准聚焦房屋、土地、特许经营权、股权、债权、自然资源等关键领域,实现全面覆盖与重点突出的有机统一。
规范登记确权 建立资产 “明白账”
通过此次清查,云南省将推动每一笔国有资产 “有身份、进账本”。针对目前未规范管理或 “游离在外” 的国有资产资源,将实施分类施策:未登记资产限期完成入账,产权模糊资产明确归属主体,自然资源加快确权登记进程,价值变动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完工项目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资产严格依规处理。
工作人员将通过实地核查、权属追溯、价值评估等方式,为每一笔资产建立详尽的 “信息档案”,最终实现 “账实相符、动态可查”,从源头记实国有资产资源 “总账本”,让每一笔国有资产资源都有清晰可查的 “明白账”。
能盘尽盘 推动 “沉睡” 资产焕发生机
盘活存量资产是此次工作的核心目标。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需对闲置资产、使用频率不高的资产,以及具有开发利用潜力、市场化交易价值、盘活后能够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各类国有资产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可盘活资产资源清单,并分类制定盘活计划。按照 “成熟一批、盘活一批” 的原则,有序推进资产资源盘活。
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实现方式。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盘活的资产,要求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让 “沉睡” 的资产资源 “活” 起来,既能为政府缓解偿债压力,也能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多策并举 精准施策提升盘活实效
针对资产资源类型多样化的实际情况,九部门联合制定《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参考意见》,指导各地采取 “优化调整、处置变现、集中运营、整合利用、兼并重组、出租、特许经营” 等多种方式,有序推动资产资源盘活利用。
具体而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重点通过公开处置、统一经营、调剂利用、划转企业等方式盘活;国有企业资产按实物类资产、土地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分类实施盘活;自然资源则统筹采用技术创新、综合开发、碳汇交易、文旅利用、产业培育等多元开发方式实现盘活。
压实责任 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了严格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国有资产资源的清查盘点,并持续推进后续盘活工作。财政、国资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别牵头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企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盘活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配合推进。
各部门将加强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指导和问题解答,形成 “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的工作局面,确保此次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云南省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水平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