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9月13日昆明讯【王东琴】为贯彻落实全国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部署,推动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云南省近日正式启动2025年电商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周期为 9 月 9 日至 30 日,逾期未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可通过 “网络 + 书面” 双渠道参与申报。
此次扶持资金项目聚焦三大方向,覆盖电商企业培育、特色产业带发展及供应链建设,明确差异化支持标准。其中,“培育扶持限额以上电商企业” 专项针对新入库的限额以上网络零售商贸企业,根据 2025 年 1—8 月网络零售规模分档补贴:500 万元≤网零规模 < 1000>
“培育云南特色电商产业带龙头企业” 专项则聚焦云茶、云花、云果、云咖等本土特色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建设营销平台,获评企业将入选 “云南礼物” 电商企业库(2024 年获评企业已入库),每家企业可获 40 万元资金支持,助力形成全省电商标杆企业。
“支持云品电商供应链及电商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专项,面向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云品上行流通设施、商贸流通数字化(电商化)投资等项目,鼓励发展 “电商 + 产地仓 + 寄递物流” 模式。对 2025 年 8 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按 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有效投资的 20% 奖补,重点商贸限额以上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50 万元(有效投资不含土地、办公楼、装修、招待等间接开支)。评审将结合申报主体升规纳统情况、网零规模、项目投资及社会效益,经资料评审与现场核查后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申报主体需满足四项基本条件:一是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二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申报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 列入黑名单;三是同一企业最多可申报两个扶持方向,资金支持遵循 “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原则;四是 2024 年已获该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及项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流程方面,企业需在9 月 30 日前完成 “网络 + 书面” 双渠道材料提交:网络申报通过 “阳光云财一网通” 平台注册申报,书面申报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所在县(区、市)商务部门,且网上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审核环节实行 “县级初审 — 州市复审” 机制,县级商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州市商务局,州市商务局复核后统一将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及申报资料报送省商务厅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
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邀请专家组评审确定初步名单,并征求省级税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意见,最终拟支持企业名单将在“阳光云财一网通” 平台公示。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申报材料不齐或篡改、套取资金的企业,将被排除在支持范围之外。
在申报材料规范上,纸质材料需按统一封面(附件2)和目录(附件 3)用 A4 纸成册,加盖骑缝章,非空白页连续编页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县级商务部门对照原件审核);电子版材料需由企业存为 PDF 版本发送至县级商务部门,州市商务局按申报类别刻盘后随推荐文件报送。所有申报企业需提供基础材料,并按申报项目类型补充个性材料(附件 3)。
此外,资金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用于土地、办公楼、宿舍、招待、租金、征地拆迁、罚款、捐款、投资、偿还债务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等开支。各级商务部门需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申报企业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已申报中央或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申报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云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扶持资金申报是激发电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特色电商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将为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期待符合条件的企业把握申报时限,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