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

杭州阳昊投资操纵ETF指数基金非法套利受重罚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见习记者郝翊唯】记者今日获悉,杭州阳昊投资有限公司因操纵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月18日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罚款并注销公司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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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5年6月15日至8月14日,阳昊投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50ETF)、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180ETF)、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深100ETF),3只ETF产品交易,影响上述ETF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证券基金产品虽然还在,但该公司已被注销。

关联交易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号载,在违法行为持续期间,阳昊投资控制使用“北方信托——阳昊套利1号”等5个账户,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或自己发行。阳昊投资作为4只信托资产计划的投资顾问和1只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其交易总监解中力负责5只产品的投资决策并下达最后的操作指令,他人听其指令协同下单操作。

账户组有37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5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59.02亿份。其中,20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5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27.46%。

有15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18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19.54亿份。其中,有12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18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61.38%。

有30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深10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16.33亿份。其中,有23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深10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39.35%。

阳昊投资的上述交易亏损。

操纵期间,阳昊投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50ETF、180ETF、深100ETF等ETF交易,影响其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

受到多项处罚

阳昊投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时任阳昊投资交易总监的解中力,具体负责交易决策,是阳昊投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时任阳昊投资总经理的丁华强,知悉上述交易策略,并负责管理IT技术团队为上述套利交易提供支持,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予以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阳昊投资于2016年9月13日,被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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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网上看到,一些金融网站上列有该公司的理财产品。在此提醒广大股民朋友们,该公司已被注销,未来长期一段时间里,产品风险级别可能比较高。

4起操纵ETF产品交易案

同时记者了解到,近日,证监会连发了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阳昊投资,还有道冲投资等,共计4起操纵ETF产品交易案进行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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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涉及在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ETF交易,进而影响ETF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获取非法利益。4起操纵ETF产品交易案共涉及交易金额逾100亿元。

“这次处罚的四起案件,表面上用的是ETF套利的方式,但做的却不是ETF套利的事情,本质是突破T+1的限制,实现了个股的T+0和自成交,这才触犯了监管底线。它与正常的ETF套利压根儿不是一回事。”一位资深量化私募总经理祁鸣(化名)急切地想为ETF套利策略“正名”。

业内人士介绍,股票ETF正常的套利策略是合规合法的,只是现在的套利空间已经很小了,这是由市场本身的情况决定的。至于所处罚的股票ETF日内回转交易,客观上会造成ETF交易量的虚增,影响市场合理定价的机制和可能性,对普通投资者造成了不公平的影响,这就属于不正当的套利策略。

分析认为,为净化证券市场环境,证监会加大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各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者也应严于律己,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触碰法律红线,共建公平、开放的证券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郝翊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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