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民营经济专题(记者张仲民 北京综合报道)上月,湖南省党政主要领导走访该省各地,调研产业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督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该省主要领导在调研中强调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该省发展要求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模式基础上,继续做好承接产业转移这篇大文章,以产业项目建设的扎实推进支撑高质量发展。

各部门更密集出台具体措施以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其中尤其引人瞩目的是,早在四年前即2014年8月,该省即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优化营商环境。
他们早已形成的共识,唯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并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公共领域,才能增强公用事业的“造血”功能。
该《意见》为民间资本进一步参与医疗、教育等十大重点公共领域建设划定了“路线图”,重点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发起成立1-2家自担风险、业务特色明显的民营银行。

回报较高的准经营性领域推行特许经营
《意见》明确,要结合湖南实际,重点推进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工业地产、公路、铁路、水利、金融、养老等十大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在上述重点领域筛选一批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示范,通过贴息、补助或购买服务方式适当予以支持,力争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实行试点先行。
推进方向如何设定?《意见》给出了几大原则:突出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构建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为重点,分类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设,对经营性领域,以市场化运营为主;对回报较高的准经营性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对收益不高的准经营性领域,通过政府补贴吸引民资;对纯公益性领域,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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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