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8月4日昆明讯(颜峰 王东琴)近日,记者从云南省河长办公室了解到,云南省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进程中,通过强化多项举措,加快幸福河湖建设步伐,致力于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生态新格局,为美丽中国的七彩水韵云南篇章添砖加瓦。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云南省建立了健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省级统筹、州(市)主责、县(市、区)落实的三级联动体系。省河长办牵头抓总,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幸福河湖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州(市)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拓宽投入渠道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保障。云南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一方面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河湖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到河湖保护与治理中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后盾。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云南省高度注重督导激励。省河长办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州(市)幸福河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幸福河湖建设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实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充分调动了各地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广泛宣传引导方面,云南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同时,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志愿者活动、主题宣传日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河湖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河长办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对照《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力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生态新格局,谱写好美丽中国的七彩水韵云南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