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8月19日海口讯(张佳乐 冯骅 吕薇 )海南自贸港个税政策优化,高端人才享受15%优惠税率的门槛更加科学合理,离岛出差休假也可计入居住天数,助力企业拓展全国市场。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8月1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
这项新政策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了三大优化:创新性地调整了“183天居住”核算方法、扩展了特定行业覆盖范围,同时强化了风险防控机制。
政策修订背景

海南自贸港建设是国家战略,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其核心政策之一。2025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将这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为落实好中央政策,解决好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海南省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政策修订过程中,考虑到海南受制于岛屿经济的局限性,大多数企业无法仅依赖岛内市场经营生存,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谋求发展。
三大优化亮点
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优化了“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居住天数统计范畴,同时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

此次优化没有改变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基本要求,不是在放松享惠条件、简单的从183天降低到90天。而是在设置实际居琼90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合理的离岛天数纳入183天的统计范畴。
其次,新办法优化了特定行业覆盖范围,将“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这一调整支持了海南航天产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政策对重点产业的人才支撑作用。
第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新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
享惠条件与资格
根据新办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免征的优惠政策。
一般情形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含合理离岛天数,且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30万元以上;高端紧缺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应满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相关规定。
特定行业情形针对因职业特点居住不满183天的人员,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30万元以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此外还需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
便民办税流程
海南省税务部门为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提供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事前,对符合享惠条件的纳税人,将通过短信、个人所得税APP站内信等渠道发送提醒信息。
事中,对于应申请未申请的纳税人,通过系统弹窗等方式及时提醒申报享惠;事后,对应享未享纳税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再次提示提醒。
高端紧缺人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可以“一键”轻松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税务等部门还为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提供了多渠道的政策辅导服务。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海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898-12366)、省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咨询政策。
政策实施效果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和作用。一方面,有效吸引了一批企业和人才来琼发展布局。
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效应带动下,海南累计吸引各类人才超过93万人。
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海南产业结构优化。从全省重点发展行业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鼓励发展的高端化、绿色化产业持续赋能。
新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参照新办法执行。海南省财政厅将于日前会同省内相关单位印发新办法的配套文件,细化享惠具体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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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将参照新办法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印发新办法的配套文件,细化享惠具体操作规程,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做好纳税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享受优惠政策。
未来,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吸引更多高端紧缺人才来琼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