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11月22日江西泰和电(记者贺辉安 通讯员钟鑫华)为深入开展泰和县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该局制定了《泰和县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部署工作。

通过查阅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和卫星遥感等情况,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2019年4月开始对拟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登记,对遥感显示扰动地表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未批先建”项目6个、“未验先投”项目2个、存在较严重水土流失项目1个。
2019年6月开始该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对核查违法项目进行了执法查处工作,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8份,责任停工整改项目1个,对企业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并责成企业按要求补编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配合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这些企业也意识到问题严重,高度重视,承诺做好相关水土保持工作。
截止目前为止6家企业全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经投产的项目也正在组织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泰和县水利局将以此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对县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监测和检查,进一步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王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