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国副省级省会城市中首家由纳税人发起、民政部门注册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杭州市国家税务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将其视为税务机关服务纳税人又一重要平台和渠道,全力支持和帮助协会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参与指导协会开展工作,帮助并指导制定协会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协会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指导协会微博、微信及网站等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协会工作“互联网+”模式。
二是组织协会秘书处全体成员赴温州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学习考察,借鉴当地维权组织5年来开展各项活动的先进经验,开拓了眼界,增强了信心。
三是安排专家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如:3月27日针对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启用,所得税处副处长林长青为协会会员做了专题讲坛,并现场答疑,解决会员单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4月29日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汪成红为协会会员做了关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讲座,通过不同案例就如何合法合理有效地争取和维护纳税人自身权益为到场会员上了生动的一课。
四是为配合第24个税收宣传月,借助协会平台,携手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举办了一场“税收专家面对面”沙龙活动。国税专家吕道明、朱明芳、何帆、王亮等就企业所得税申报及帐务处理,“营改增”注意事项及动态问题一对一耐心解答。同时为二十余家小微企业代表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场指导、解疑释惑,帮助其更加具体地了解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内容和方式。
五是国地税共同推进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在各区、县(市)设立分会的工作,提出了分别指派相关人员作为“指导员”和“联络员”,加强分会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督管理,实现管理规范化,活动常态化,避免出现“形式化”和“空壳化”现象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维权组织的各项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税收工作和纳税信用情况,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及时征集意见建议等,全面对接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相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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