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平谷区国税局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5日
近日,平谷国税局与平谷地税局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
一是遵循“两家共建、多方参与”原则。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以平谷国税局和平谷地税局为主导,广泛吸收各乡镇、委办局和重点企业等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目前,该组织包括了两局业务骨干和区16个乡镇的团干部、村主任助理和重点企业财务人员60余人。
二是建立联动高效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广泛收集纳税人合理涉税诉求,及时反馈纳税人提出的关于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业务骨干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给予答复;未能及时解决的,由业务骨干及时反馈到相关业务部门,由两局共同研究、及时响应。
三是持续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成员遍布多个行业、部门,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优势,为纳税人“量身定制”宣传辅导材料,持续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责任编辑:赵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