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仲民 北京报道】记者今日从国家银保监会公开的信息获悉,继前年、去年初分别被广州和北京银监局罚款400万元和2750万元之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因七项违法事项被处以3160万元的罚款,另有贷款业务违反审慎一项而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其主要责任人丛明、张劲松分别被处以2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

这份编号为“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
(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
(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
(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
(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
(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
对此承担直接责任的丛明、张劲松分别被处以30万元、20万元的罚款。
另有该行贷款业务违反审慎规则而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国家银保监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和其后的6、7号《处罚决定书》,悉被该行包揽。
业内惊叹,上述七项违法事项,任意一项,若不能得到依法处置,都将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据悉,所谓内部管理的审慎规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覆盖”、“制衡性”、“审慎性”、“相匹配”四大基本原则:
全覆盖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制衡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相匹配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产品复杂程度、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不仅如此,2017、2018年,该行各地分支机构也因违反审慎规则,而先后被广州市银监局、北京市银监局处以巨额罚款。
据悉,2018年2月2日,广东银监局公布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主要负责人为黄红日,该行未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及案件信息;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广东银监局决定,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罚款400万。
此前2017年11月30日,北京银监局公布的针对4月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据悉,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伪造产品,并以产品“让利”转让的方式吸引该行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致使逾150名投资者被套,涉案金额或高达30亿元。
北京银监局最终责令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予其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原行长张颖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其余涉事责任人则分别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并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友疑惑,民生银行缘何屡罚屡犯,确实是个谜,而能解开这个谜的,只有该行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