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大湾区讯(赵青)南沙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一流标准和最佳实践、港澳理念及规则,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改革创新劳动仲裁机制,打造法治化服务营商环境新区样本。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国家级新区)上,该区11个指标位列前3,其中劳动力市场监管等7个指标排名第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该区4项劳动仲裁工作被列为先进经验。
一、对接港澳,打造规则衔接劳动仲裁机制
(一)全国首个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在全国率先试点聘任港澳籍人士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发挥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涉港澳劳动争议作用,护航粤港澳大湾区稳定发展。建立聘任港澳仲裁员制度体系,获省人民政府列入广东自贸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推广,出台聘任港澳籍仲裁员“1+5”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确立遴选候选人任职资格标准,打造开放式培训考核新模式,成功聘前全国首批7名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其中,香港5名、澳门2名)。疫情期间在全国首个启动跨境互联网劳动仲裁庭审模式,为依法化解涉港澳劳动争议开辟了新路径。
(二)全国首建劳动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借鉴港澳“先行调解”做法及国际通行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劳动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引导劳资双方自愿协商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文书中,约定发生争议先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简化仲裁流程,达到快速化解劳动争议作用。全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比例年均达80%,仅20%进入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被列入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三)借鉴香港打造劳动仲裁南沙模式。借鉴香港繁简分流仲裁服务做法,打造“快速、权威、便民”劳动仲裁南沙模式,对拖欠工资、工伤、集体争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推动“快立、快审、快结”。在全国首个出台实施互联网公布劳动仲裁裁决书,制定仲裁庭审公开制度,拓宽社会监督途径,打造公开透明权威“阳光仲裁”。按照“2+5+2”布局设立仲裁庭、派出庭、流动庭,构建覆盖全区的“仲裁便民服务圈”,提供就近收件、就近庭审及文书专递送达服务,减少当事人跑腿。被列入广东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制度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应对疫情,提升劳动争议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健全劳动仲裁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应对疫情出台全国首个突发事件期间劳动仲裁案件处理规定,以制度方式确立突发事件下劳动仲裁社会治理规则,根据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区分中止情形,分别实行直接依职权中止或延期审理、依当事人申请中止或延期审理等方式,有效避免案件因疫情终止仲裁;采取网上申请、线上调解、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便捷方式,确保劳动仲裁“疫情隔断、程序不断”,保障公民仲裁权利及生命安全,依法维护劳动者工资、工伤待遇等基本生存保障,2021年1至8月,成功开展线上调解、在线庭审案件311件。被列入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打造自主版权“智慧仲裁”系统。高标准建成全国人社系统首个自主版权“天枰一号”信息化系统,搭建“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个系统、十大功能”信息化架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推动科技与仲裁准司法深度融合,实现线上收件、调裁衔接、网上庭审、语音速录、智库分析、自动送达、安全保卫等功能,提供智慧仲裁服务。2019年12月系统上线以来,年均减少当事人提供各类证明材料达2万多份、群众“少跑腿”2.4万次,庭审效率提高50%以上,案件100%法定审限内结案。2020年和2021年连续2年受邀参加全国政法智能化装备技术展,是全国唯一参展的劳动仲裁项目。
三、港湾联动,打造劳动仲裁区域合作新模式
(一)打造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一体化机制。搭建平等开放的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平台,由南沙发起联合海南省及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等粤港澳大湾区五地,建立面向全国的平等开放劳动仲裁区域合作平台,推动各地仲裁委建立互设仲裁庭、互聘仲裁员及委托调查、委托送达等机制,加强调处规则互鉴、仲裁员资源调剂、案件审理互通、硬件设施共享、宣传交流互动等合作,推动跨区域劳动争议治理走向一体化、标准化、法治化、便利化。目前共揭牌成立首批5个区域合作仲裁庭,互聘首批19名仲裁员,开展跨区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云庭审”7件,涉及金额约90万元,减少当事人往返4100多公里。
(二)推动港湾联动跨省劳动仲裁区域合作。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共同搭建劳动争议仲裁跨省区域合作平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港湾联动”发展。在港口、航运产业劳动争议预防化解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成果共享,促进优势互补、互相促进。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共商、共建、共享,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交流,及时有效化解跨区域劳资矛盾。
(三)深化港澳合作参与劳动争议化解。深化港澳仲裁员与区域合作仲裁员在粤港澳大湾区涉港澳、跨区域劳动争议治理上的合作,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依托互联网仲裁共享平台,推出互联网跨境、跨区域庭审智慧仲裁服务,为涉港澳、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提供互联网零跑动仲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