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庄秋风 万相荣 通讯员 李文福)“不用特地回户籍地给孩子办理落户,真是节约了我们很多时间,这项服务真的太好了!”刘先生在孩子成功落户后感叹到。

12月19日下午,户籍地在福建福安市湾坞镇徐江村的刘先生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来到福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为其新生儿申报落户。
户籍民警对刘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受理,并及时通过电话联系湾坞派出所户籍民警。在湾坞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通过全市通办业务受理端口,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民警当场成功为刘先生的孩子办理落户手续。事后刘先生对公安户籍窗口民警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表示十分满意。
那么,新生儿落户全市通办业务如何可以办理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跨地市通办试点范围:户口登记在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平潭六地的省内居民,及拟将户口登记在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平潭六地的中国公民。
办理落户所需材料: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新生儿只能随父或随母落户,若父母民族成分不一样,需父母双方到场签署民族确认书。
【责任编辑:刘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