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6月23日北京讯(褚新兵 张宇晖 雨蝶)财政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今日联手亮剑,直指政府采购领域暗藏的差别歧视、乱收费、造假和串标四大顽疾。

6月23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行动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自本月开始,将持续至2026年1月底,覆盖中央及省市县四级政府采购活动,对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检查制度。
这是继2024年首次联合整治后,三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承上启下的关键之举。
四类顽疾,精准打击
本次专项整治锁定政府采购链条上的关键违规点,形成全覆盖监管网络。根据通知,整治重点分为四大类:
在差别歧视待遇方面,重点查处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排斥竞争的行为。
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被单列专项治理,特别是违规收费和逾期退还保证金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对供应商的监管则聚焦两大顽疾: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以及通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三部门在通知中指出。
但深层次问题仍需系统治理,2025年因此成为三年行动的关键节点。
分级分类,重点覆盖
此次检查对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机构划分为五类区别对待:
“一年一查”类代理机构将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实施。
“三年一查”类则抽取三分之一进行检查,同样由省级层面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以来新登记且已有成交项目的“新登记”代理机构,将全部受检。
对风险较高的“重点检查”类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
而 “五年一查”类则抽取五分之一机构纳入检查范围。
财政部将直接检查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四省区的12家代理机构,避免重复检查。这种“抓大不放小”的监管策略,既突出重点又全面防范风险。
七步流程,半年攻坚
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为七个阶段有序推进:
筛选名单(6月30日前):各级财政部门确定五类代理机构检查名单,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开展自查(7月15日前):被抽查代理机构报送2024年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抽取项目(每家不少于5个),代理机构形成自查报告。
书面审查(8月15日前):财政部门对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梳理违法违规线索。
现场检查(9月15日前):核查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收取情况,补充完善证据链。
延伸核查(10月15日前):对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延伸调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犯罪线索。
处理处罚(11月30日前):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发布处罚信息。
总结报告(2026年1月31日前):形成全国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协同作战,科技赋能
此次整治突出多部门协同作战特色。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统一检查标准,公安部门重点打击围标串标等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则协助核实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专业问题。
“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明确规定了行刑衔接机制。
在监管手段上,三部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工具,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精准筛查围标串标疑点线索。
吉林省已在实践中建设政府采购预警监管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对文件编制、信息发布、评审过程进行全流程实时监控,以技术刚性约束压缩寻租空间。
全国联动,制度加固
此次全国性整治行动在各地已有前期实践基础。吉林省财政厅今年初就明确将从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数字赋能强化监管、部门联动协同查办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该省计划修订《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公开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变“被动响应式监管”为“主动预防式治理”。
威海市则于2月部署了 “整建促”三大攻坚行动,将专项整治与行政裁决改革、监管提质增效相结合,建立“一案双查”机制,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双向追责。
专项整治也呼应了财政部党组最新表态。在《旗帜》杂志2025年第5期文章中,财政部强调将 “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从严控制非急需支出,严格限制楼堂馆所新建、修缮和装修。
“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修建楼堂馆所、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行为”,财政部明确表示将加大对违规举债建设形象工程等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政府采购规范化进程正加速推进。吉林省已着手建设政府采购预警监管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文件编制、信息发布、评审过程进行全流程实时监控。
威海市则探索“一案双查”机制,对涉及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双向追责。
随着检查深入,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对代理机构实施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四步走。
年底前,处理处罚信息将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将曝光于公众视野。这场持续半年的专项整治风暴,最终指向一个更透明、更规范的千亿级政府采购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