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 符辰佳)3月15日,为隆重纪念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消保委、集美区政府联合主办的“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宣传造势和服务咨询活动在厦门大悦城盛大启幕,标志着厦门市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活动现场亮点纷呈。主办方发布了《厦门市2024消费维权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和案例参考。同时,通报表彰了厦门市2024十佳消费维权年度人物、2024年度十佳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2024年度市消保委律师团先进个人,这些先进典型在消费维权领域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推进“放心消费在厦门”行动倡议书,11个行业协会代表向各行各业发出“共筑满意消费”倡议,10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作出郑重承诺,共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丰富多样的互动环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设置展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食品安全及消费知识宣传等活动。同时,设置了群众互动、有奖游戏等环节,吸引了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国华在活动中表示,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大力提振消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首要任务,中消协将“共筑满意消费”确定为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这要求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共同擦亮“放心消费在厦门”品牌。他呼吁社会各届大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协同共治的维权环境。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行业自律。各级消保委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等“关键少数”的源头治理,打通“消费纠纷处置、事前事中规范、投诉举报减量”监管闭环,从个案处置转向共性治理,不断规范优化市场环境。

回顾2024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大实施放心消费行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牵引,聚焦民生关切、社会关注、群众期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大力实施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创新开展合同规范“一区一亮点”活动,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厦门”品牌,广泛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积极推动放心消费行业和区域广泛覆盖,市场秩序更趋规范,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者安全感与满意度不断攀升。

在消费维权机制体制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消保委实体化运作,出台《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心,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九部门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专班,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体制。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249家ODR企业妥善处置消费纠纷3.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6.2万元;引导经营者落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品质量承诺、经营者先行赔偿等制度,995家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线下无理由退货9.09万件,退款金额2349.78万元,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极大提升快处快调能力。

在民生领域执法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88起,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合规指引,开展合同规范“一区一亮点”等活动,制定消费领域示范文本10份,为婚庆等6个行业“立规矩”“治未病”。叠加推进旅游、养老、殡葬、医药、教育、计量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尤其破解12个品牌电子秤超级密码,推广“手机变砝码”,查处作弊称199台,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在旅游市场环境优化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展开旅游品质提升年行动和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查处涉旅案件338起,依法办理某餐饮点涉嫌商业贿赂案等重大影响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制定购物场所、帆船票务点长效监管机制,出台涉旅重点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工作指引等4项制度,指导旅游购物行业协会设立100万元赔付保障资金,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累计退款153.64万元,成功实现纠纷前端化解275件。完善涉旅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置涉旅投诉报3791件,为游客挽回损失216.8万元,极大提升厦门游客满意度。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福建”活动,擦亮“放心消费在厦门”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新动能。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肩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携手“共筑满意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