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凤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内在统一性,为新时代营商环境优化指明了根本方向。当前,我国正处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即将开启的“十五五”规划周期,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窗口期。营商环境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载体,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决定资源配置效率、市场主体活力与发展质量成色。深入剖析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精准把握“十五五”规划对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探索二者协同推进的实践路径,对于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理论逻辑: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
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实现发展方式转型、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其本质要求是构建能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创新驱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而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明确权利边界、规范行为准则、化解利益冲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二者形成“制度保障—活力释放—质量提升”的正向循环逻辑。
其一,法治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的发展环境。高质量发展依赖各类经营主体的长期稳定投入,尤其是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是企业敢于投入、勇于创新的前提。法治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等基础制度,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及合法权益,消除“重公轻私”“内外有别”的制度壁垒。《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两个毫不动摇”的法律化落实,从制度层面破解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安心经营、专心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其二,法治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打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阻碍资源流动的卡点堵点,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整治“内卷式”竞争,让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这种以法治为保障的公平竞争环境,能够倒逼企业聚焦核心竞争力提升,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的迭代升级。
其三,法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发展效能。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制约企业活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高质量发展效率的关键变量。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杜绝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不规范行为。近年来,我国推行的“一网通办”“一码检查”、轻微违法免罚轻罚等改革举措,以及司法部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使行政检查总量下降32.9%,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中,提升了经济发展的整体效能。
二、时代要求:“十五五”规划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命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的战略目标。这一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十五五”时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划定了核心命题,凸显了法治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
命题一:以法治破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瓶颈。“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这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必须以统一制度规则为核心。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隐性市场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通过设置本地化采购比例、税收门槛等行政手段分割市场,制约了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十五五”时期,需要通过法治手段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社会信用等制度体系,规范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从法律层面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同时,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保障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主体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命题二:以法治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产权保护不够到位、执法司法不公、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等痛点难点问题,民间投资占比已降至50%以下。“十五五”时期,需要将民营经济保护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破解“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同时,通过法治手段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命题三:以法治推进涉企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这是提升营商环境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企治理面临的场景日益复杂,传统执法模式存在的检查频次过高、裁量权不规范、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十五五”时期,需要以法治思维重构涉企治理体系,完善涉企执法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一码监管”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精准性和规范性。同时,构建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衔接机制,提升纠纷处理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命题四:以法治提升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高水平对外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十五五”时期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当前,我国在国际商事规则衔接、跨境纠纷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仍存在制度短板,制约了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步伐。“十五五”时期,需要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推进跨境仲裁裁决互认、破产程序对接等国际合作。同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我国市场的国际吸引力。
三、实践路径:“十五五”时期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协同策略
立足“十五五”规划要求,结合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基础,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社会治理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一)强化立法引领,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
立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十五五”时期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营商环境法律体系。一是健全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修订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强化平台经济、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反垄断监管规则。二是深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立法,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于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产权保护等各个环节,明确政府违约赔偿责任,建立政府承诺事项全流程追溯机制。三是推进涉外营商环境立法,制定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等专项法规,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营商环境立法后评估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升立法质量和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营商环境治理效能
执法是法治精神的直接体现,“十五五”时期需要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推动涉企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一是推行精准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要求,整合市场监管、环保、税务等部门检查事项,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清单,实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大幅压缩企业迎检频次。推广北京“一码检查”、安徽轻微违法免罚轻罚等创新做法,对合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精准监管。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涉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执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问责。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细化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防止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三是提升执法协同效能,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同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衔接、处罚标准统一,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三)优化司法服务,强化产权与权益保护
司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十五五”时期需要以司法公正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一是建立涉企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法院系统设立商事纠纷专门审理机构,推行“要素式审判”改革,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设置“15日审结”限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快速办理通道,提升行政复议解决涉企纠纷的效能,减少企业诉讼成本。二是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企业产权、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侵权赔偿额提升至实际损失的1倍至3倍,破解“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困境。加强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当干扰。三是推进司法数字化转型,构建全国统一的涉企司法服务平台,实现案件受理、庭审、执行等环节的线上办理,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司法协同机制,为非恶意失信企业开辟信用重生快速通道。
(四)深化数字赋能,构建智慧法治营商环境
数字化是提升营商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十五五”时期需要以数字法治建设为突破,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智能化转型。一是构建全国统一的营商环境数字平台,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司法、信用等37类涉企数据,建立“一企一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信用报告跨区域互认。搭建政企协议存证平台,对政府承诺和政企协议的签署、履约过程进行全链条记录,保障政府履约的可追溯性。二是推进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企业健康度监测系统”,定期向企业推送行业高频违法案例、政策变动解读和法律风险预警,实现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精准监管转变。在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三是完善数字法治保障,制定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管理等法规制度,规范涉企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共享,保障企业数据权益。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试点,探索符合国际规则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连接改革、开放、发展的重要制度纽带,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和成效。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共识,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战略目标,彰显了党中央以法治护航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作为中央级法治类媒体,我们既要深刻阐释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及时传播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创新实践;更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推动解决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凝聚全社会对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共识。
展望“十五五”,唯有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改革,以法治统一市场规则、保障企业权益、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治理效能,才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法治赋能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协同推进的发展路径,必将成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底色。
(作者为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