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甘德县人民法院利用每周星期二、四晚,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教育学习活动,近日甘德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全院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学习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毛才让同志主持。

学习会上, 彭毛才让副院长指出:“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全院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通过学习,党员们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加强自我约束,把握好自己不犯错误,树立起“慎欲、慎权、慎独、慎微”的良好风范,自觉遵守《条例》,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通讯员 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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