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晏县人民法院将“两学一做”与司法作风建设相结合,要求党员干警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力争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改进司法作风的实际效果上。
一是深化对司法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海晏县法院干警集中学习和院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文件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以及“两学一做”相关讲话、文件实施方案等,让干警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无小事。司法作风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实质是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间的血肉联系,其核心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关注民生利益,服务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情问题。司法作风的好坏是检验一个法官精神风貌、水平素质的试金石。作风散漫,不仅影响法官形象,更影响法院形象。司法作风的好坏是衡量一个法院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风向标。作风优良,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法律权威的认可度和司法的公信力。作风不良,将为腐败的滋生提供温床,进而引发司法腐败,损害司法公正,降低司法公信。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要从“心”开始。海晏县法院的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去,落实到每位法官的一言一行之中。要求法官干警时刻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衡量自己工作的得失,充分发挥法官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从“心”开始,从思想深处认清“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通过深入“内省”、“照境子”认清自己,看自己办案是否切实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是否从当事人利益出发、是否以群众利益为重、是否依法裁判、是否廉洁自律;自己的言行是否背离“司法为民”宗旨、是否脱离了群众。要通过自查整改,“内正其心”,“外正其形”。要立足于小我,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通过狠抓个案公正,实现司法的整体公正。
三是改进司法作风要重视制度、机制建设。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升院党组对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与决策水平。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帮教谈话、集中培训、心得交流,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对年轻干警的培养教育,通过开设道德讲坛、举行演讲比赛、上党课等方式,力促年轻干部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和司法作风。不断健全作风制度,通过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作风制度体系,让干警有规可守。有效督促干警自觉遵守规范,树立良好的司法作风。要让各项作风规范上网、上刊、上手,将作风制度透明化,让管理有规可依。完善审管通报评析制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审判人员完成任务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对审执工作时间节点和存在问题作分析点评。狠抓机制建设,拓展民情沟通机制,继续深化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工作,使“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法院开放日”、“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改进法院工作;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化解纠纷,为树立法官干警亲民形象、巩固干群关系,强化基层法制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得到群众肯定;严抓司法作风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建设,重点抓好对各部门规章制度、庭容风纪、司法礼仪以及履职规范遵守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确保审执工作程序合法、管理到位、优质高效;加强办案绩效监督机制建设,大力开展流程监管、定期听庭、质量评查、办案回访、执行听证、投诉核查等工作,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和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舆论媒体听庭、座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亮证上岗,对于涉法信访投诉,认真做好答疑与反馈工作,力争取得最好社会效果;积极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对办结案件实行法律文书上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政治部、监察室联合成立检查小组,以平时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干警的行为规范、窗口单位接待规范、业务庭庭审规范等进行全面检查,以警示教育、院网通报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杨玉山 严海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