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州把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州作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参与、融资推动”的原则,探索建立“1234”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健全机制,确保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紧盯“一个目标”,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紧盯今年计划脱贫的25个村6737名贫困人口的年度脱贫目标,把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作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按照“让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原则,帮助贫困群众利用金融贷款发展致富产业,有力的助推了全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截至目前,为全州409个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农牧家乐等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5亿元(其中38个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畜牧产业公司发放各类金融扶贫贷款5029万元,26家农(牧)家乐、农家宾馆及旅游公司等发放金融扶贫贷款7136万元,345个能人大户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884万元);为23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金融扶贫贷款4400万元。同时,人行海北中心支行发放扶贫再贷款1.8亿元。
把握“两个关键”,确保贷款资金精准使用。在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始终坚持扶贫对象精准、对策措施精准,确保有的放矢。一是做到贷款对象精准。为了真正发挥贷款的支撑作用,帮助群众发展产业,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对象明确为全州建档立卡的7133户22663贫困人口,把今年计划脱贫的25个村6737名贫困户作为专项贷款优先保障的对象。二是规范贷款使用渠道和方式。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根据扶贫对象意愿,组织引导贷款扶持对象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蔬菜大棚、中藏药材、农副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创业等富民增收产业。专项贷款支持发展和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养殖、种植小区等特色产业基地,以“农户贷款+合作组织+就业+分红”等模式,使贫困群众与各类合作组织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既解决了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又使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参与利润分红增加收入,有力助推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坚持“三个到位”,严格规范贷款发放流程。为了用活、用好扶贫专项资金,真正让广大贫困群众受益,坚持三个到位。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金惠工程”等项目,从贷款主体、贷款模式、贷款流程、资金支付、贷后管理等工作环节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让群众全面了解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范围、目的、用途,树立诚信意识,当好诚信客户。二是发放程序到位。按照“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批、县备案”的程序,对符合条件、信息真实、信誉良好的贫困户及时放贷,并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放贷效率,及时的把发展资金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三是金融服务载体到位。加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在行政村增设标准网点、助农服务点、流动服务车以及ATM机、POS机等自助金融服务终端等,实现金融服务载体在农牧区乡镇、村的覆盖到位。同时,发放“精准扶贫支农卡”,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建立“四项机制”,保障贷款发放阳光操作。坚持把改革创新机制作为贷款科学有效使用的重要保证,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推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一是建立“双基联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银行金融机构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各自优势,加强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共同完成对农牧户的信用评级、贷款发放及贷款管理,通过“双基联动”拓宽了基层党组织服务农牧民渠道,解决了农牧户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等问题,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贷服务。二是建立“征信体系”机制。通过银行金融机构采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信用信息,建立贫困户信用档案,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对贫困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确定贫困农户信用额度和期限。同时,推出“贫困信用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期限为1至3年、额度为5万以下的免担保、免抵押,实行基准利率的信用贷款。三是建立村级“五个一”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机制。扶贫局、主办银行、村干部分别确定一位人员担任精准扶贫的联络员、服务员、协管员,为贫困户建立一份金融档案,颁发一份贫困户特殊信用证,形成3人加1证1档案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新机制。通过五个一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开发进展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情况,为贫困地区各类主体提供动态的精准金融服务,对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和商讨解决方案,确保金融服务更加动态化和精准化。二是建立监测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进展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作为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 (杨玉山 贾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