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青海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完善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应班玛县公安局邀请,班玛县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南加同志于近日应邀参加由班玛县公安局组织,班玛县人民法院、班玛县人民检察院及班玛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均列席参加的刑事案件相关工作交流会。
会上,班玛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青海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完善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法检两家进行了沟通,三家并就各自在刑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切合实际的意见交流。该院副院长南加就刑事案件从公安部门立案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与公检两家做了深入交谈,并向公检部门提出几点希望,首先,希望公检部门就强制医疗案件的审核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其次,希望公检部门能够对涉案物品注重管理及相关手续的移交;第三,希望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能够切实加强刑事案件证据工作;第四,希望各部门能够充分重视电子文书的制作及规范,以更好的为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均表示,各方客观地指出了各部门在刑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增强了工作方法、方式的交流沟通,为刑事案件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高质效提供了有力的改进途径和方式方法,有利于刑事案件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确保刑事安检工作优质、高效、规范运转。(杨玉山 李生梅)
【责任编辑:孙晓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