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律公处处长东科一行赴海晏县调研律师公证工作,海北州司法局局长柳万青陪同调研。
东科处长一行先后到海晏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青海海湖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调研。随后,在海晏县司法局开展了座谈,在座谈中,该县司法局局长马艳萍就海晏县律师公证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律师公证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职工职称等问题向调研组一行作了详细的汇报。
东科处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结合对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调研的情况,对该县律师、公证处在制度建设、硬件配备、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和业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经费保障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并对律师公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要注重社会效益,维护好公民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二是要顺势而谋,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三是要积极和人事部门协调,做好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保证律师公证队伍的稳定,拓宽公证律师发展空间,为公证律师工作搭建更好的平台。 (杨玉山 党连娥)
【责任编辑:孙晓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