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海省海晏县援助工作与法院业务的配合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日,海晏县司法局与海晏县人民法院联合举行了海晏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挂牌仪式。海晏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元旦和海晏县司法局局长马艳萍共同为该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并做了致辞和讲话,同时该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上,该县法院吴元旦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法律援助制度是我们国家新设立的保障公民享受平等权的一项法律救济和法律保障制度,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的应有之意,法院全体干部要在今后的司法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努力把该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受援群体满意的民心工程;马艳萍局长指出:“从2003年开始,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彰显了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对弱势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通过多年努力,我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基本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了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的“三级援助网”,由3名c证律师、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56名工作联络员支撑,使全县形成了半小时的法律援助圈。海晏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新成立的工作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开好局,起好步。围绕法援对象,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二是要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做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悉心疏导,使法援对象感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
(杨玉山 白晶)













